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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抚顺市政协浏览:2768次时间:2013年12月18日

 

关于解决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抚顺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三十多年来,我市共计少生人口 120万人,广大计生家庭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而衍生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而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当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据统计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母亲在四十岁以上的失独家庭 1146户,约2300人。这个群体的部分家庭成员已经到了退休阶段,然而,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制尚不健全,失独家庭养老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经济补偿较低,家庭困难的比例较高,进入社会养老机构面临实际问题。

开展救助失独困难家庭养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解决这一问题应遵循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政策扶持、财政投入的基本原则。努力实现失独家庭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安度晚年,使他们不寒心、不后悔。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力度。要出台优惠政策,创建多元投资的“失独”老人养老服务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老人养老服务事业。一是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老服务中心。采取政府无偿划拨的办法,利用闲置的或利用价值不高房屋,修建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利用现有养老机构,改建为失独家庭服务的养老中心。财政拨出专项资金为进入养老中心人员进行补贴。三是发挥民间养老机构的作用。对接纳失独家庭养老人员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失独困难家庭人员可以比照现有的“三无”人员政策执行,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散在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费用由国家承担。

2、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应尽快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失独”老人居家养老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让他们能够享受到以“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为主要内容的“六助”服务。要加快“助老员”队伍建设,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或利用现有的公益性岗位政策划拨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作为助老员岗位,定户,定点,定员,定事一条龙服务。为失独困难家庭提供家政服务。

3、开展帮扶活动。各涉老部门要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形成联动机制,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有效保障。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镇(社区)要有专职心理康复治疗机构和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抚慰工作。应积极组织老人参加社会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记忆伤痛。同时通过倡议、发动、引导志愿活动,动员各界群众为老人服务,让这个悲伤的群体走出心理阴霾,重新回归社会。

4、积极引导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倡导社会新风,鼓励各级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失独家庭提供服务,提倡左邻右舍助老服务,对社会各方面在社区建立的养老服务队伍给予政策支持。为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开辟了绿色通道。

做好失独家庭的养老工作利国利民,应超前规划,加快推进。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臧红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趋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着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不断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2005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对全市符合条件的1000名“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80岁以上的高龄特困老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服务,2008年成立了爱心呼叫服务中心,采取有偿、低偿、无偿相结合、政府购买和市场运作的办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共为10105名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二是逐步建立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体系。我市以社区“星光老年人之家”为依托,采取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的办法,着力加强社区老年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建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9个,日间照料中心(室)123个、社区活动室258个等社区老年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图书阅览、聊天休息、老人饭桌、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是重点加强了城镇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近五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本级重点民生工程,并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全市各级新建、改扩建养老服务机构4家,新建县区级社会福利中心4个,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环境都得到较大改善。投福彩公益金4000多万元,实施了“幸福家园”建设,国办养老机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条件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全市城市国办养老机构发展到8家,拥有床位达到2000张,有效缓解了养老需求压力。

四是实施了农村敬老院整合建设。经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已经建立起了以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主体、以乡镇敬老院为补充、以供养农村“五保”老人为重点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格局。农村各类敬老院整合到49所,床位3245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五是探索开展了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托管工作。全市新建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服务中心3个,全部投入使用,2012年全年实名制托管240人,为部分有需求的农村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了养老服务。

六是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及时审批,积极帮助落实民办养老机构有关优惠政策,调动了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到了69家,拥有床位达到5741张。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已呈现出规模大、档次高、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发展趋势。同时,为解决“三无”老人和“低保”困难老人入住机构养老问题,实施了民办公助政策,老人自主选择民办机构养老,政府按床位给予补助。对低保、高龄等困难老人,每月给予50-70元的补助;对“三无”老人,每月给予160-200元的补助,一定程度缓解了困难老人养老难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会同计划生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尊重您们的建议,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事业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已有社区老年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13年投资325万元新建40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以逐步构建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养老中介、家政服务等为老服务职能,为失独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疾、助行、助医活动,为他们在社区享受娱乐、文体、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创造条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为失独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的作用,为失独老人的养老提供服务。目前,我市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为60%,机构养老床位还有很大的空间,我们将利用现有床位,做好失独老人的养老工作,优先接待失独老人入院养老。同时,进一步加大国办养老机构建设与改造力度,通过政府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及整合社会闲置资源等方式,新建、改扩建一批国办养老机构,重点提高供养型、护理型和临终关怀型养老福利机构的床位总量。十二五期间,市新建一所高标准,500张床位的适合不同老年人需要的老年公寓。每个县区建有一所床位150张以上的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的示范性、综合性国办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国办养老机构在做好失独老人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作为国办养老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还要大力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鼓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失独老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养老机构,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

2013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将出台《辽宁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我市也要结合实际,适时出台相应的资助办法,优先支持社会办、接待失独老人养老的养老机构建设和发展。

三是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为失独老人养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动员、鼓励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和各界群众为失独家庭提供服务。开展帮扶活动,倡导左邻右舍互助式的养老服务。通过宣传、教育,逐步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失独老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风尚。

四是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推进失独老人养老工作的开展。开展失独家庭养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步解决,在制定和完善政策方面,要尽可能向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倾斜。如对接纳失独家庭养老人员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失独困难家庭人员可以比照现有的“三无”人员政策执行等问题,我们将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反映和提出建议,尽快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争取早日解决这些问题,以推进失独老人养老工作健康发展。

感谢您们对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抚顺市民政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