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组、各专门委员会:
为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
1.提出问题要聚焦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聚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抚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以及推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助力推进我市重点工作、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积极选题、立题、破题。
2.反映情况要准确
要坚持不调研不提交提案的原则,采取深入群众走访、实地参观考察、权威渠道信息收集以及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情况介绍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研,充分占有第一手材料,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客观准确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3.分析问题要深入
要通过深刻思考、深入分析,对调研成果进行论证和提炼,找准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阐明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4.提出建议要具体
要将意见建议作为提案的核心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关键症结直截了当、开门见山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可操作性的务实举措。要一事一议,重质量,方便办理落实,切忌官样文章、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只提问题不开“药方”。意见建议不求多,但求实,可办理,一般每件提案建议不要超过5条。同时,要尽可能避免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权,以便从源头上更好地落准办理责任,方便督办促办。
5.提案格式要规范
提案题目格式为“关于……的建议”,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提案内容按“反映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三段式布局且字数不超过1500字(如有额外的参考资料、表格和图片,可作为提案的附件)。提案要有原创性,严禁抄袭。
二、注重打造精品提案
1.高度重视集体提案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组、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优势,组织专门力量,认真选题、深入调研、集体讨论、精心打磨、严格把关,不断提高集体提案质量。鼓励将大会发言、调研视察报告,以及各类协商会议材料等参政议政成果按要求转化为提案。提倡将一个参政议政成果围绕不同的切入点转化为多个提案。
2.鼓励“小切口”提案
立足一事一案,倡导多提切口小、承办单位少、受益群众多,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符合市情可操作的提案,不提建议大而全、虚而空、不明确不具体的提案。
三、把握不予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
1.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2.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止的。
3.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4.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
5.由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提出的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6.由委员中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提出的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7.进入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
8.涉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9.超出人民政协履职范围,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追责的。
10.涉及举报单位或个人的。
11.单纯要求机构编制,或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的。
12.为本人或者亲友解决个人问题的,或代转他人来信的。
13.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14.属于纯学术讨论的。
15.不属于本市职权范围的。
16.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17.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18.一案多事,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
19.属于市场经济范畴或者企业自主经营范畴的。
20.不予立案的其它情况。
四、正确提交提案
1.提交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7:00时。此后提交的提案,将作平时提案处理。
2.提交方式
(1)登陆市政协官网(http://www.fsszx.gov.cn)点击“抚顺市‘智慧政协’系统”,使用抚顺市政协委员工作委提供的委员证号及初始密码(或个人已修改的密码)进入系统提交。
(2)也可以通过“智慧政协”手机APP提交提案。
(3)以上操作详情,见附件2。
3.其他注意事项
(1)提案应确保无涉密、无错误表述、无错字漏字。同一提案者重复提交同名提案的,只保留最后一件;不同提案者提交的提案相似度较高的,作并案处理。
(2)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第一提案人应向联名提案人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人应当了解该提案的内容并确认同意联名,避免随意联名。
(3)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注重质量不比数量。每位委员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件提案。
附件:1.2024年市政协提案参考选题《2024年市政协提案参考选题》.doc
2.通过“智慧政协系统”提交提案操作指南通过“智慧政协系统”提交提案操作指南.docx
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