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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家长和学生权益 抚顺将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限:不能超过三个月
浏览:2755次时间:2019年1月14日

在1月10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专题协商会议上,针对市政协委员朴凯伟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市教育局局长李奎做了详细解答。

朴凯伟指出,现在面向婴幼儿、小学生、中学生的各种培训、培养、补课、考级班随处可见,但是,这些机构教育资质不明确,教学水平良莠不齐,缺乏系统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经过调研发现,目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缺乏有效监管;二是教育培训质量难保证;三是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教育收费乱象层出。

市教育局局长李奎表示,目前,全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共分两类,一是技能类民办非学历的校外培训机构,到2018年6月全市共38家,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二是学科类民办非学历的校外培训机构,到2018年6月全市共766家,由教育、民政和工商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

李奎介绍,对于已形成普遍关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问题,他们做了很多工作:

第一是在2018年5月,市教育局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等方面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并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县区政府为辖区内整治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二是按照统一格式,市教育局制定了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承诺书,并张贴在民办教育机构数学场所;印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单18000余份;在中小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校外无证无照办学行为,选择正规的社会办学机构。公布市县区举报受理电话和受理邮箱,现已收到举报65件。

第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培训机构与学校招生挂钩、公办学校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等问题,共摸排中小学203所,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校外兼课两人、校长两人。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公布制度,2018年11月,通过抚顺教育网站对社会公布了全市第一批白名单和黑名单。

第四是加强整治整改。截至目前,全市766家校外培训机构中,检查合格的413家(动态),不合格取缔的353家。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取缔的3家,违规教学取缔的58家,无证无照取缔的231家,有照无证取缔的61家。在教育部门检查合格、已经领发办学许可证的413家校外培训机构中,教育、民政、工商三个部门共同发证的244家,按要求市教育局已将其录入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每一位公民都可进入平台了解培训机构的资质、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等内容。

李奎表示,接下来市教育局将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一方面,对新办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标准和条件;一方面,对已取缔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反弹。

二是坚持服务和管理两手抓。一方面,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培训机构管理者的业务水平;一方面,通过强化宣传和年检,规范办学市场,推进依法办学。

三是坚持抓好课后服务和严惩公办在职教师违规教学并重。在中小学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增强公办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加大宣传和督查力度,既要对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的公办教师实行严惩,又要教育引导家长和学生到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上课。

四是注重维护学生权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教育部门虽然无权干预,但可以规定其收费时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期限不能超过三个月,以切实维护家长和学生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