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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政协出台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
作者:卜令伟来源:友报浏览:56833次时间:2022年8月25日

日前,抚顺市政协连续出台《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政协抚顺市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核及评比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不断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纳入年度履职考核范围。”“可根据工作需要,在若干乡镇、街道中,设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扩展信息来源。”“对于党政领导批示的信息,可视反馈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联合信息撰稿人、信息报送单位开展民主监督,提升信息成果转化质效。”《条例》共17条、2010字,不仅规定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有关要求,还明确了政协委员和各部门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尤其对委员较为关注的社情民意信息跟踪反馈与成果转化问题,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作为《条例》的配套文件,《办法》分“考核对象”“计分方法”“考核措施”“评比办法”四个部分,激励广大委员和各党派团体、有关单位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不断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发挥社情民意信息为民代言的“直通车”作用。

抚顺市政协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两个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抚顺市政协信息网络单位、政协委员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汇集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智慧和力量。”据介绍,抚顺市政协近期将开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座谈交流活动,做好《条例》《办法》两个文件的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