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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停车难:抚顺已规划公共停车场54个 缓解城东居民停车难已有具体措施
浏览:2404次时间:2019年1月14日

“停车难”近年成为民生热点问题。市政协委员赵纪东十分关注这一问题,因此将《建议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带到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提案专题协商会议上,市自然资源局、市交管局、市住建局对解决“停车难”进行了解答。

赵纪东说,顺城区城东地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突出,像万科金域国际小区,有居民3100户,几乎家家有车,个别家庭还有两台,但园区内规划建设的地下车库和车位却只有450个,已全部售完。地上车位310个,按照谁先回家谁先停的方式收费管理。园区外规划免费车位110个。总计870个停车位,远不能满足3100户的停车需要。每天晚上,没有位置可停车的居民只好把车停在临江路和新城路两侧,早上上班时开走。近期,随着临江路东延工程竣工道路通车,交警每天都到临江路和新城路查违停,晚间也去贴条,周围居民犯愁自己的车无处可停。

市自然资源局:已规划公共停车场54个,10085个泊位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2014年开展了《抚顺市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48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年限为2015-2020年。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共规划公共停车场54个,10085个泊位。其中,路外公共停车场22个,5990个泊位;路内公共停车场32个,4095个泊位。

其次,提高停车位配置标准。针对国家规范出台时间较早,停车位设置标准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客观事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抚顺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暂行规定),该标准在执行国家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停车位配置标准。如一类住宅停车率按100%、普通住宅停车率按50%、棚改及廉租房停车率按30%、商业按0.4-0.6车位/100㎡控制。

在去年12月7日,为了加强城市交通的规划管理,提高停车场建设比例,市规委会出台了“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停车建筑、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配套性工程不计入容积率(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功能的计入容积率)”的规定,鼓励开发企业多建设停车场设施。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会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市交管局计划从5方面缓解城东居民停车难问题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针对顺城区城东地区居民停车难问题进行了解答。他表示,该区域居民的普遍意愿是在道路两侧施划停车泊位,允许车辆停放,但交警部门经过认真论证,此举不可行,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新城路(路宽30.5米,双向8车道)、临江路(路宽15米,双向4车道)车速快、流量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二是城东三期建设项目即将动工,新城路、临江路的道路通行需求将大幅增加,两侧停车必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效率,如果施划了停车泊位,日后再取缔,将影响政府公信力和执法严肃性;三是交警部门始终坚持对城东地区道路交通秩序的严格管理,如允许该路段道路两侧停车,将与临江路天湖桥以西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标准形成反差,造成其他群众的不满。

鉴于上述情况,交警部门拟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城东居民停车难问题。一是在不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借非机动车道顺向施划停车泊位;二是在鲍家河两侧设小型停车场;三是以绿化和停车相兼容的方式施划泊位;四是进一步加大小区内的停车泊位供给;五是提前做好新建小区的停车规划。通过以上措施可增加1075个停车泊位,可基本满足周边居民的停车需求。

市住建局:在小区内外增加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城路、临江路天湖桥以东“停车难”问题十分突出,居民反映强烈。为此,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的支持下,市住建局决定采取“先内后外”的工作思路,通过从增加泊位供给等方面入手,有效缓解该地区停车难问题。

一是推进相关园区内停车泊位供给和地下车库利用率。由市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牵头,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协调规划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利用相关空地改建停车场,增加泊位供给量。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物业管理公司对闲置的地下泊位,采取降低资费的方式出租、出售,提高地下泊位利用率。

二是增加该地区路边泊位供给量。对临江路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及鲍家河两侧空地施划停车泊位,可增加泊位300余个;通过修改道路规划(增加非机动车道宽度)等措施,对新城路东段非机动车道加宽1.5米,可增加泊位400余个;充分利用新城路、临江路相关路段的绿地,通过铺设草坪砖等方式,可增加泊位200余个。